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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水务局网络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文件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3/4/2008    

为了保证机关及院内网络使用的稳定、安全、可靠和及时畅通,进一步加大对水务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市水务局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编辑部,由纪检组长任组长,防汛办主任任副组长兼总编,防汛办综合信息科科长任副总编,并在防汛办综合信息科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办公。办公室由网络管理员及信息员组成,网络管理员由防汛办确定人员兼作,信息员由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水务局信息网站的开发、建设、管理及维护;负责水务信息的编辑、审核和及时更新;负责局域网网络的管理、维护;负责院内用户网络使用费的收缴;负责局域网内计算机的管理维护。

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局内用户分类及权限:

1、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的软、硬件管理及网页更新;

2、局内用户:可以查看网内公共信息及本科室的内部信息;

3、一般用户:通过Internet能浏览我局网页。

二、网络维护

1、每周至少更新两次网络主页全部或部分内容,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完成,对于最新内容要求及时更新。

2、每月进行一次网络硬件方面的检修、维护,办公室各工作人配合完成。

3、随时保证局域网畅通无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各科室确定的信息员应及时将其最新信息提供给网络管理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核并报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发后以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同时交网络管理员。

三、网络安全

1、所有用户不得以任何方法故意攻击、破坏局域网,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各科室微机安全及维护,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由各科室信息员负责,个人使用微机由个人负责。无关人员(特别是院外人员)不得使用本局局域网;

3、本网的所有用户必须将本局主页(www.slwater.gov.cn)设为默认主页,以便及时获得最新消息和动态。

4、本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不得浏览色情网站和非法网站。不得将局内使用信息随意公开给院外人员使用;

5、本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网络管理部门将本网用户网络使用记录进行保密并保留65天,以备查阅;

6、各信息员应及时提供本科室动态信息及市内外有关信息;其他人员提供的信息须交给信息员或网络管理员依规发布,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网上的信息和资源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7、本网的所有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商业广告、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为了网络的安全,本网用户在使用外来存储设备时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并清除病毒,定期对所使用微机进行病毒检查。为了保证资料安全,每周星期五1517点网络停用,各科室和个人进行数据备份和检查病毒。

8、在网络上申请的帐号、信箱等,不得任意借给他人使用,避免被他人利用进行非法活动。若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其后果由自己负责。

9、各级用户只能使用由网络管理人员分配的IP地址,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任意使用其他IP地址。

10、网络管理人员对权对违反规定的网络用户予以警告,并限制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的由局相关部门处理,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四、网络使用费

      网络使用费分两部分收缴和管理,住宅区用户网络使用费以每个信息点为单元,月基本使用费为10元,每年度一次性缴清全年费用(即120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缴管理,用于购买管理工具、维护软件以及日常维护等。局办公室楼内下属单位的网络使用费按单位收取,每月100元,交局财务,用于弥补给电信公司光纤使用费。局院内网络维护由领导小组负责,费用从收缴的住宅户费用中开支,一般不另行列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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